公告通知
北京安贞医院《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流程与特殊情况说明
出生证明补发流程(仅适用于2014年以后出生的孩子,补发出生证)。
关于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特殊情况说明
如新生儿父母存在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请在首次电话咨询时,如实告知我院妇产科初审人员,并携带相关材料到补办机构办理。
1. 离婚状态:《首次签发登记表》中新生儿父母现为离婚状态,申请人(法定抚养人)需提供明确新生儿法定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2. 身份证号为军官证号:《首次签发登记表》中新生儿父母双方或有一方证件号码为军官证号,申请人需提供军官证所属地开具的现有效证件与原使用军官证号码为同一人证明的原件(加盖公章)。
3. 外籍护照号码变更:《首次签发登记表》中新生儿父母双方或有一方为外籍,且《首次签发登记表》中原护照号与现有效护照号码不一致时,申请人需提供新、旧护照关联的辅证材料。
4. 死亡:《首次签发登记表》中新生儿父母有一方现为死亡状态,申请人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失联状态:《首次签发登记表》中新生儿父母有一方为失联状态,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失联证明(或有关新生儿法定抚养权的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上报决定。
再次提醒:《出生医学证明》为重要身份证件,务必妥善保存!
2022 年元月 1 日
北京安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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