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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与北京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货物、服务和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变更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与北京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货物、服务和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与北京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货物、服务和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北京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4456407

遴选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5日

首次变更时间:2020年12月7日

二次变更时间:2020年12月22日

变更事项:对遴选范围、申请文件组成、评分标准、遴选申请文件具体递交截止时间的变更

变更内容:

1.对遴选范围的变更

因医院新建通州院区,后续采购任务增加,现将原遴选范围中“采购人将通过公开遴选方式为选择3家招标代理机构。如代理申请人少于3家或者通过初步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少于3家,则将按照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1-3家申请人为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变更为“采购人将通过公开遴选方式为选择5家招标代理机构。如代理申请人少于5家或者通过初步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少于5家,则将按照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1-5家申请人为入围招标代理机构。

2.    对申请文件组成的变更

原申请文件组成第8项为:典型案例介绍:招标项目的规模、招标项目的专业性、招标项目的完成情况。对2017年至今承接完成的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各一个典型招标案例进行介绍。

现变更申请文件组成第8项为:典型案例介绍:申请人对2017年至今承接完成的医疗机构货物、服务或工程类案例进行介绍,至少应包含:招标项目的规模、招标项目的专业性、招标项目的完成情况。

3.  评分标准的变更

(1)将评分标准中“业绩情况”分值“45分”,修改为“20分”;

(2)将评分标准中“项目团队”分值“21分”,修改为“20分”;

(3)将评分标准中“实施方案”分值“14分”,修改为“40分”;

4.  对遴选申请文件具体递交截止时间的变更

原遴选申请文件具体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现变更遴选申请文件具体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下午13:3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北京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