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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
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分级护理管理相关指导原则和护理服务工作标准,制定本机构分级护理制度。
2. 原则上,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3. 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4. 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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