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起,北京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由一级调至二级,在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要求下,北京市疾控中心组织专家更新了相关防护指引。
在4月29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提醒,应急响应级别的下调,并不意味着防控工作的放松,对于一些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特殊区域防控措施仍需要坚持。常态化防控机制下,市民朋友更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长期保持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现提出以下健康防护指引:
一、坚持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视不同人群场所选择佩戴适宜的口罩。以下人群和场所需要继续坚持戴口罩。
(一) 重点人群
1.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康复期出院病人,以及入境人员(从入境至隔离期满)。
2.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家人。
3.出现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有呼吸道症状的人,或与上述人员接触的人。
4.孕产妇、儿童、65岁以上老人、患有慢性基础疾病、抵抗力较低等体质弱并需前往公共场所的人员。
5.赴医院就诊或陪同他人赴医院以及探望病人的人员。
6.看护老人、婴幼儿和长期卧床人员的家庭护理人员。
7.医疗卫生、安保执法、公共服务等频繁接触不同人群的工作人员。
8.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或公用电梯的人员。
(二) 重点场所
1.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人员密集区域。
2.汽车站、地铁站、火车站、机场等公共交通场所。
3.商超、宾馆、批发市场、银行网点、业务大厅、餐饮行业、美容美发等商业服务场所。
4.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
5.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相关特殊场所。
6.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产作业区域。
7.与不了解健康状况的人员接触距离小于1米的任何环境或场所。
(三) 学校校园
1.教室内的授课教师和听课学生。
2.校内教职员工,含后勤保障、保洁、安保人员。
3.进入校园内的外来访客。
二级应急响应下,除以上规定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学校校园限制措施外,户外环境原则上可不戴口罩或根据自身状况决定。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及时更换,废弃口罩不随地乱扔,放置随身塑料袋中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二、目前仍建议我市居民不去境外出差旅游,不建议去国内近14天内有病例的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游,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来京人员坚持医学观察14天。
三、“五一”出游尽量到郊区户外空旷、人员稀少的地方踏青、散步、锻炼,尽量避开热门景点或景点的高峰时段,在景区要有序排队,保持人际距离,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间狭小、环境封闭、通风不良的场所,不建议多人聚餐。
四、日常生活防护仍不可麻痹大意,坚持把各项防控举措融入日常生活,随时注意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注意咳嗽礼仪等健康习惯,外出如洗手困难,可携带免洗手消毒液。
五、天气转热,使用空调要保持空气流通和自然通风,机场、火车站、地铁等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较大的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注意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空气—水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须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已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严格遵循产品使用说明操作;家用空调要做好定期清洗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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