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登峰”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按照《“登峰、青苗”人才评审与管理考核办法》(京医管组〔2022〕35号)等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登峰”人才申报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院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在具备全部基础条件的情况下,需同时满足3项以上入选条件,可提请申报。
(一)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积极进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在临床医疗理论与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和较大的影响力,掌握先进专业技术。
2.具有高尚的医德行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申报人员原则上为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导师。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3周岁(团队负责人的年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入选条件
1.所在专科为国家级重点临床专科建设项目,或所在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或为市医院管理中心重点引导发展的专科(学科、专业)。
2.近5年来,担任北京市级专业委员会主委、候任主委;或全国专业委员会主委、候任主委、副主委、常委以上。
3.近5年来,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6)。
4.近5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课题或项目的首席专家或课题负责人,课题经费总计30万元以上。
5.曾入选北京市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已完成培养期并考评合格以上的,或近5年来,入选其他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工程,已完成培养期并考评合格以上的。
6.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过有影响力的高水平SCI论文(总分5分以上,其中单篇不低于1.5分的不少于1篇)。
7.作为负责人或首席专家主持建设市医院管理中心临床医学发展专项—“扬帆”计划重点医学专业、临床技术创新项目。
经市医院管理中心党委同意,可根据高层次人才项目学术影响力、知名度等实际情况,对申报条件作出相应调整。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需带领团队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填写附件3《 “登峰”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团队)推荐表》、附件4《“登峰”人才计划申报团队推荐一览表》,并于7月3日前发送至anzhen3366@126.com。联系人:段宁 64456207
(二)医院审核、推荐
1.对申报团队所填“推荐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2.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的能力、水平进行初评。
3.研究提出单位推荐意见,确定推荐候选团队名单并排序。
4.按照推荐候选团队名单排序。
5.医院完成审核、推荐程序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市医院管理中心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处。
(三)材料上报
人力资源部将于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3年6月25日